现在破产清算还要交房吗?
我买了套期房,结果开发商破产清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还需要给我交房吗?如果不交房,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真的很担心钱房两空,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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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交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当开发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意味着它的资产将被用来偿还各种债务。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你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那么你就享有要求开发商交房的权利。《企业破产法》也规定,对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你交房。 然而,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的房子已经建成且符合交付条件,并且你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那么从保障购房者生存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通常会倾向于支持你获得房屋。但如果房子还未建成或者存在其他问题,事情就会相对复杂,可能需要通过参与破产债权申报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你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并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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