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地产破产清算怎么计算?

我买了一套期房,结果开发商要破产清算。我特别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也不知道这房地产破产清算到底是怎么算的,我的购房款能不能拿回来,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我的权益是如何保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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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破产清算的计算是一个复杂且涉及多方面的过程。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步骤和相关计算方式。 首先是破产申请与受理阶段。当房地产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形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能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一旦受理,就会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应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等。 接着是债权申报。债权人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像购房消费者、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等不同类型的债权人都需申报。《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后是财产清查与评估。管理人会对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涵盖土地、在建工程、已建成房屋、现金、存款、应收账款等。并且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这些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这为后续的债务清偿提供了基础依据。 再就是优先受偿权的确定。在房地产破产清算中,存在一些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比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还有购房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如果购房消费者已支付大部分款项,其权利会得到优先保障。 最后是债务清偿与剩余财产分配。在确定了各类债权和优先受偿顺序后,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当所有债务清偿完毕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将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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