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章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对方用的是假章。现在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我想追究对方使用假章的法律责任,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追究使用假章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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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章涉及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一般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使用假章签订合同等行为往往会给相对方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使用假章与他人签订合同,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使用假章的一方要返还财产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在行政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使用假章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而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若使用假章行为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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