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案件如何提管辖异议?


在侵权案件中,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在侵权案件中提出管辖异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提出管辖异议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一般来说,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为提交答辩状的期间。这意味着,如果您要对侵权案件的管辖提出异议,就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一旦错过,法院很可能不再受理您的管辖异议申请。 接着,了解提出管辖异议的方式。通常情况下,管辖异议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您要撰写一份管辖异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清晰地表明您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同时,要详细阐述您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事实和理由,比如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并不在该法院的辖区范围内等。并且明确指出您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 然后,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的对象是受理该侵权案件的法院。您可以将申请书直接递交给法院的立案庭或者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审判庭。在提交时,要记得保留好相关的送达凭证,比如法院出具的收件回执等,以证明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管辖异议。 法院在收到您的管辖异议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您的异议成立,就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如果您对法院作出的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还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在侵权案件中提出管辖异议,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程序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