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未取得许可证,首付款该如何追回?
我买房子给房地产公司交了首付款后,才发现他们还没取得销售许可证。我现在不想买了,想把首付款要回来,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担心直接找他们要不回来,想了解一下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能顺利追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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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地产公司未取得许可证时,购房者有权要求追回已支付的首付款。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追回首付款的具体途径。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意味着,若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在法律上很可能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您支付的首付款房地产公司应当返还给您。 接下来是追回首付款的具体途径: 一是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温和的方式。您可以直接与房地产公司沟通,向他们说明法律规定,表明由于他们未取得许可证,您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二是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力对房地产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他们的介入可能会促使房地产公司尽快退还您的首付款。您在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三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没有效果,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地产公司未取得许可证以及您支付了首付款的事实。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法院判决您胜诉,房地产公司就必须按照判决退还您的首付款。如果房地产公司拒不执行判决,您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当遇到房地产公司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时,您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追回已支付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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