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逮捕?
我被列为被执行人了,心里一直很慌,不知道会不会被逮捕。我也不是故意不还钱的,实在是现在经济困难。我就想了解下,被列为被执行人到底会不会被逮捕啊,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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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被执行人指的是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被列为被执行人并不一定会被逮捕。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而对于被执行人,如果其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就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条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司法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刑事立案,进而采取包括逮捕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但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执行,只是暂时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履行义务,一般不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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