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恋爱期间送的贵重物品?

我在恋爱期间给对方送了不少贵重物品,现在分手了,我想把这些东西要回来。但对方不愿意归还,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一下,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些东西的具体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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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恋爱期间赠送贵重物品后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赠与,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并且另一方接受了这份财产。在法律上,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从赠与人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不过,赠与也分为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 一般赠与,通常是基于感情表达等单纯目的而赠送的财物,这种情况下,一旦交付,原则上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送的礼物,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就属于一般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履行,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 而附条件赠与则不同,它是赠与人在赠与财物时附带了一定的条件,当这个条件不成就时,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财物。在恋爱关系中,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贵重物品,如彩礼、昂贵的首饰等,就可以看作是附条件赠与。一旦双方最终没有结婚,赠与的条件就没有达成,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恋爱期间送的贵重物品,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购买物品的发票、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物品的价值、赠与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附条件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返还财物的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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