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款该如何入账?

我家的地被征了,收到了一笔征地补偿款。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在财务上要怎么处理,不知道该计入哪个科目,也不知道入账的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征地补偿款正确的入账方法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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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入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征地补偿款的概念。征地补偿款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各项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对于企业来说,收到征地补偿款的入账处理,要依据不同情况。如果企业土地房屋被征收后不再重置土地、房屋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属于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的征地补偿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若企业土地房屋被征收后重置土地、房屋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收到征地补偿款时,通常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支付补偿款时冲减相应科目。在核算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该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入账流程方面,一般首先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如征地补偿协议、付款凭证等。然后,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相关账簿。最后,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准确披露,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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