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退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而会计分录,简单来说,就是记录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方式。
当企业收到税务局退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这部分手续费应当确认为企业的收入。一般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其他收益”科目,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下面我们来看具体的会计分录做法。
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收到手续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银行存款”增加记借方,因为钱进到企业账户了;“其他收益”增加记贷方,它属于企业的一项收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手续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
当企业用这笔手续费奖励给办税人员时,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同时要做一笔费用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录类似。这里“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支付时减少记借方,计提时增加记贷方;“银行存款”减少记贷方;“管理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增加记借方。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也对手续费的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之,企业在处理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会计分录时,要依据自身执行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规定来准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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