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应缴未缴税费该如何做账?


在会计处理上,月末应缴未缴税费的做账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并且有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作为依据。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会计科目,比如“应交税费”科目,它就像是一个“收纳盒”,用来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是专门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缴未缴、多缴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缴的增值税额。 对于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根据财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当企业应缴未缴增值税时,也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时,我们要做这样的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这一步操作的目的是把当月应缴但还没缴的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这个“小格子”转移到“未交增值税”这个“小格子”里,方便我们清晰地知道企业到底还有多少增值税没交。 除了增值税,对于其他税费,例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一般在计算出应缴纳的税费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或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具体税种)”科目。当这些税费月末应缴未缴时,“应交税费”对应的明细科目就会出现贷方余额,这表示企业欠缴了这些税费。等到实际缴纳时,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或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具体税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样,我们就完成了从计算应缴税费到实际缴纳税费的整个账务处理过程。 总的来说,正确处理月末应缴未缴税费的账务,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税务情况和财务状况,避免因为账务处理不当而带来税务风险。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