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有借条但对方欠钱不还该如何追索欠款?


如果在法律上有借条但对方欠钱不还,追索欠款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首先是协商方式,债权人可以直接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其还钱,这是最简便的方法,也有利于维持双方关系。若协商成功,双方可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方式和期限。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调解。可以找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其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 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还能选择诉讼。 起诉前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从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等);被告的相关信息(姓名、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然后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 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钱,根据规定,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比如查封、冻结、划扣等。若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