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移财产该如何追回?


当债务人转移财产时,债权人想要追回财产,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首先,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实施了一些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比如,债务人无偿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他人,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卖掉自己的车辆,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次,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在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进一步转移财产。另外,债权人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犯罪,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究债务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总之,当债务人转移财产时,债权人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