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追讨?


当股东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追讨。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股东的个人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是如何界定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的个人行为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代表公司所实施的行为。如果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就可以认定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当股东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代表公司对该股东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者监事拒绝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股东代表诉讼。 除了诉讼途径,公司也可以与该股东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协商过程中,公司可以明确指出股东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股东进行赔偿。同时,公司还可以考虑通过内部的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该股东的不当行为进行约束和纠正。






- 在无力偿还债款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呢?
- 宁德债务追讨律师如何收费?
-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24个月吗
- 为什么好多企业不交印花税?
- 乳腺癌患者能从妇联获得一万元补助吗?
- 离婚双方都在外地可以离吗,怎么离?
- 拆迁公司中的评估是做什么的?
- 社保在缴纳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吗?
- 对方负主要责任时误工费怎么算?
- 房产中介属于哪种行业类别?
- 产品包装怎样才算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 新生儿出生了是否可以买医保?
- 十级工伤能否赔偿16万?
- 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销?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相关法律问题是怎样的?
- 正当防卫立法是否需要再完善与再修改?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
- 在无力偿还债款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呢?
- 宁德债务追讨律师如何收费?
-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24个月吗
- 为什么好多企业不交印花税?
- 乳腺癌患者能从妇联获得一万元补助吗?
- 离婚双方都在外地可以离吗,怎么离?
- 拆迁公司中的评估是做什么的?
- 社保在缴纳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吗?
- 对方负主要责任时误工费怎么算?
- 房产中介属于哪种行业类别?
- 产品包装怎样才算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 新生儿出生了是否可以买医保?
- 十级工伤能否赔偿16万?
- 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销?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相关法律问题是怎样的?
- 正当防卫立法是否需要再完善与再修改?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