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少利润以少交所得税,是很多企业关注的问题。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税务筹划,它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首先,利用成本费用扣除是常见的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如,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可以合理规划成本列支,如采购原材料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确保相关成本能够在税前扣除。 其次,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领域的发展,会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就可以申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此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再者,合理安排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折旧并在税前扣除。不同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会影响企业各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例如,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样可以使企业在前期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减少,从而少交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最后,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任何违反税法规定的偷税、漏税行为,都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