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抱养的孩子如何上户口?

我抱养了一个孩子,现在想给他上户口,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听说上户口有一些流程和要求,我担心自己不符合条件或者遗漏了什么步骤。我想了解抱养孩子上户口的具体技巧和详细流程,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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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上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抱养孩子上户口是一个涉及到法律程序的重要事情,不能简单地用“技巧”来概括,而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抱养”在法律上的概念,准确地说应该是“收养”。收养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的子女,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拟制的血亲关系。收养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此外,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满足收养条件后,要进行收养登记。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后,办理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收养人凭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总之,抱养孩子上户口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收养行为合法有效,保障被收养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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