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后怎么上户口?
我在上海离婚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户口问题。我没有独立住房,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分户?要是想把户口迁到其他地方,又该走什么流程呢?特别想了解具体的办理手续和要求。
展开


在上海离婚后,上户口通常有分户和迁出这两种方式 。 分户,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新立一个户口簿,但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有独立住房并且要符合公安户籍管理要求。要是通过打官司或者调解离婚的,还得带上法官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去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如果是选择迁出,比如女方回娘家或者换地方居住了,就要到现在居住的地方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此外,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对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太清楚,也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详细咨询。 相关概念: 分户:指夫妻双方离婚后分别新立户口簿 。 迁出:指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其他地方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