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判决书被执行人身份?


取消判决书被执行人身份,一般是指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这通常发生在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特定情形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已经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取消被执行人身份。第一步,您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您已经履行义务的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还款凭证、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证明等。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步,法院会对您的履行情况进行核实。这可能包括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已经收到相应的款项或被执行人是否已经完成其他义务。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您的履行情况没有异议,并且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您确实已经履行完毕,那么法院就会按照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您的失信信息。 如果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您同样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证明。法院审查后,也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您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此外,如果申请执行人主动书面申请删除您的失信信息,法院在审查同意后也会进行相应操作。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需要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 总之,取消判决书被执行人身份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