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如何消除?
我签了份旅游合同,里面有些格式条款对我很不利,像限制我变更行程、出现意外时旅行社免责这类。我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把这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消除掉,让合同更公平,保障我的权益,不知道该怎么做,希望了解一下。
展开


在探讨如何消除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旅游合同中,这类条款较为常见,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没有对格式条款中一些对游客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进行提示或说明,比如限制游客主要权利、加重游客责任等条款,游客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若格式条款存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该格式条款无效。这些情形包括: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例如,旅游合同中约定旅行社对游客的人身安全概不负责,这种条款就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是无效的。游客可以直接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也就相当于消除了该条款。 如果游客认为格式条款不合理,但又不属于无效的情形,可以与旅行社进行协商。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游客有权与旅行社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修改,要求删除不合理的部分,重新拟定公平合理的条款内容。 要是协商不成,游客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调解。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游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