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子怎么更名?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还没办理更名手续。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先去公证处公证吗,还是直接去房产管理部门?整个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会不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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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子更名是一个涉及产权变更的重要法律程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其中的法律概念。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而房子更名实际上就是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了变化。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对于协议离婚后的房子更名,就是以离婚协议这个法律文件为依据来办理。 下面详细介绍更名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第一步,准备材料。一般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这里的离婚协议书是非常关键的,它明确了房屋归属,是办理更名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双方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这是因为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屋归属,但在办理产权变更时,需要双方到场确认相关事宜。在申请时,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第三步,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约定的合法性等。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登记机构会受理申请。 第四步,缴纳相关税费。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具体金额和缴纳标准会因地区和房屋情况而异。 最后一步,经过审核和缴费后,登记机构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约定的一方名下。整个更名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以确保更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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