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上一年的?


个人所得税申报上一年度的情况,其实就是办理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报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所以,申报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这个时间段进行。 申报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申报非常便捷,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第二步,在首页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并点击进入。第三步,选择申报年度为上一年。第四步,APP会自动带出您的收入和扣除项目等信息,您需要仔细核对这些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未填报,也可以在此时补充填报。第五步,核对无误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和已预缴税额,进而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第六步,根据计算结果,点击“下一步”并提交申报。如果是应退税额,点击“申请退税”,然后绑定您的银行卡,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退税款就会打到您的银行卡上;如果是应补税额,则需要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补税。 线下申报的话,您需要前往当地的税务大厅。去之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在税务大厅,您可以领取并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然后将填好的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税务工作人员,他们会为您办理申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符合一些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例如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那么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但如果您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或者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就一定要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 总之,申报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并不复杂,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如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