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收入如何报税?


无票收入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没有开具发票而获得的收入。虽然没有发票,但从法律角度讲,这部分收入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这是因为纳税义务的产生并不以是否开具发票为标准,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并取得了收入,就需要依法纳税。 在报税流程方面,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无票收入应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者“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内。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有10万元有票收入和5万元无票收入,征收率为3%,那么在申报时,应将15万元(10万 + 5万)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无票收入需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相应栏次中。例如,某一般纳税人本月有20万元有票收入和8万元无票收入,税率为13%,在填写申报表时,要将有票收入和无票收入合并计算销项税额,并在对应栏次准确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如果不申报无票收入,这属于隐瞒收入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企业和个人一定要如实申报无票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