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诉讼权利该怎么表达?
我和别人有一些纠纷,对方的行为侵害到了我的权益,我想跟对方表明我会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利,但不知道该怎么说合适,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保留诉讼权利的规范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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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保留诉讼权利”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声明用语,它是指当事人在当前阶段不立即行使诉讼的权利,但保留在未来某个合适时机采取法律诉讼行动的可能性。当我们需要表达保留诉讼权利时,通常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点,以确保意思清晰明确。 在书面表达方面,我们可以使用比较正式、严谨的语言。比如在商务合作纠纷中,向对方发送的函件里可以这样写:“鉴于贵方在[具体事项]中的违约行为,已经对我方造成了[具体损失或影响],我方目前暂不采取法律行动,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追究贵方责任以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的权利。”如果是在消费纠纷里,给商家的书面反馈可以表述为:“就本次购买到的[商品名称]存在的[质量问题等],我方与贵方协商解决,但目前暂不排除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可能性,特此保留诉讼权利。” 而在口头表达时,语言可以相对简洁直白一些,但同样要表达清楚核心意思。比如在和对方沟通时,可以说:“你这样的做法已经损害到我的利益了,我现在先和你谈这个事情怎么解决,不过我保留去法院起诉你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享有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保留诉讼权利这一表述就是当事人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声明方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当事人都可以随时启动诉讼程序。因此,在表达保留诉讼权利时,关键是要让对方明白你有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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