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残疾的人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有残疾的人离婚的判决和普通人离婚在大原则上是一致的,但也会考虑到残疾一方的特殊情况。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所以,残疾本身不是阻止离婚的法定理由。 然后是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那就按协商的来。要是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双方均为残疾人,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 。 再说说子女抚养权。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但前提是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情况不能出现,也就是要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残疾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就可能需要给予适当帮助。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夫妻两个结婚以后挣的钱都叫共同财产。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