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孩子残疾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残疾子女,法院的判决会非常谨慎,以保障孩子的权益为首要原则。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 两周岁以下的残疾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母亲对孩子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其成长。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可能会给予支持。 - 已满两周岁的残疾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是否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关爱程度、孩子的残疾状况及后续治疗和照顾需求等。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毕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考虑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同时也会考量被选择的一方是否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照顾条件。 关于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孩子残疾需要高额的治疗和康复费用等,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此外,法院还会鼓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确保残疾子女在离婚后仍能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以做出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成长、心理等各方面最有益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