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床怀孕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还住在一个屋檐下,结果不小心我怀孕了。现在有点懵,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是涉及法律问题会怎么判定,想了解下法院在这种状况下,对各方面是依据什么来判的,比如财产、孩子抚养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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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在您这种离婚不离床怀孕的情况下,涉及到几个方面的判定。 关于能否离婚这一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您不想离,男方在这段时间一般是没办法主动提离婚的,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特殊原因。要是您想离婚,且和男方能协商一致,那就可以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是男方不愿意,您就得去法院起诉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之前离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原则上就按照之前的分割来。不过,如果发现有当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的。法院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进行判定,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孩子抚养权问题,等孩子出生后,法院会从孩子最大利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还小,在哺乳期内,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母亲抚养,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男方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相关概念: 终止妊娠:就是人为地结束怀孕的状态。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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