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打人离婚会怎么判?


在夫妻之间存在打人行为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打人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且调解无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长期、频繁地对配偶进行殴打等暴力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经调解仍无法缓和的,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请求。 其次,在财产分配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打人属于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被打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以此来平衡双方权益,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补偿和照顾。例如,原本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但考虑到一方的家暴行为,可能会判决无过错方获得60%甚至更多的财产份额。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存在打人等家庭暴力行为,法院会认为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会更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未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比如一方经常殴打配偶,孩子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会受到心理创伤,那么法院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将抚养权判给没有暴力行为的那一方。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