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后会如何判刑?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被认定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了,在法律上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判刑呢?我对这方面的法律后果不太清楚,想知道不同情节下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有没有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影响最终的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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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现在没有“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这一罪名了,准确的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像我们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都属于这个范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如果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打个比方,张三非法向他人出售了一定数量的公民电话号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就可能面临这样的处罚。 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李四长期大量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及人数众多、信息种类重要,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那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另外,如果是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例如某些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客户信息后又转手售卖,这种就会加重处罚。 还有,如果是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各款的规定处罚。 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就是存在合伙的情形,会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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