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后逃跑会怎么判刑?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案件,有人故意杀人后就逃跑了,心里挺好奇这种情况会怎么判。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和没逃跑的处罚一样吗,逃跑会不会加重处罚,想详细了解一下关于故意杀人后逃跑的判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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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故意杀人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侵犯的就是他人的生命权,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别人的生命不能被随意剥夺。犯罪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人,只要达到这个年龄,就可能构成这个罪。主观方面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明摆着要杀人,还希望对方死;间接故意就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别人死亡不管不顾。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故意杀人后逃跑的情况,并不会因为逃跑这个行为本身而单独加重处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逃跑这个情节会在综合量刑时被考虑进去。 如果本身犯罪情节严重,比如出于图财、奸淫、报复等卑劣动机杀人,或者使用极端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等,即使逃跑后被抓获,大概率会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量刑。 要是情节较轻,比如防卫过当杀人、义愤杀人、激情杀人等,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因为逃跑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原本可能判轻一点的,也可能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往中间或者偏上靠。 而且,若犯罪后自首、立功,在量刑时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逃跑显然就失去了这些可能从轻处罚的机会。总之,故意杀人后逃跑虽然不是法定加重情节,但对最终量刑会有影响,具体判多久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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