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畏罪潜逃会判多少年?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犯罪相关的事情,对畏罪潜逃的量刑很疑惑。想知道要是有人犯了罪然后畏罪潜逃了,在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判。是会因为潜逃而加重处罚,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情况。
展开


首先,要明确畏罪潜逃的含义。畏罪潜逃指的是犯罪分子在实施完犯罪后,由于害怕被制裁而逃走 。简单说,就是犯了罪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跑了。 一般情况下,畏罪潜逃本身不是量刑的情节(在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通常不会作为量刑或从重处罚的依据。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也就是说,主要是依据犯罪本身的情况来量刑,而不是因为跑了就加重处罚。 不过,如果潜逃后自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比如一个人犯了较轻的盗窃罪,之后畏罪潜逃一段时间又自首了,如实交代了盗窃行为,就有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但要是在潜逃期间又继续违法犯罪,那就要对新的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并且会和之前的犯罪行为数罪并罚。例如,某人原本是诈骗罪,潜逃期间又实施了抢劫罪,法院就会对诈骗罪和抢劫罪分别量刑后,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则来确定最终的刑期。总之,畏罪潜逃本身一般不加重处罚,但自首会有从轻或减轻等从宽处理,潜逃又犯罪则会面临更重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