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进行判刑和赔偿?


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它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关于判刑方面:如果肇事逃逸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要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赔偿方面: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逃逸的行为,一般由逃逸者负全责。赔偿顺序如下:首先,如果驾车人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实施了逃逸行为,而该机动车又加入了必需的强制保险,那么将由相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其次,若机动车情况不明,或者该机动车并未加入必需的强制保险,甚至在抢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已经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的抢救、丧葬等费用,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完毕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赔偿项目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肇事逃逸这种行为不可取,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面对,及时救助伤者并配合处理。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现场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