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量刑?
我之前给别人介绍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渠道,现在有点担心会触犯法律。我想了解下,如果真的构成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律上会怎么量刑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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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的是行为人在中间牵线搭桥,为他人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和二百一十一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量刑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介绍购买的发票数量,如果数量较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能会在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要是介绍购买的发票数量巨大,或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那量刑就会比较重。另外,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例如,犯罪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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