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打架是怎么量刑的?


在法律中,残疾人打架的量刑问题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来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人并不会因为残疾身份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不过,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残疾的状况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表明对于精神方面存在残疾的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量刑会有所不同。 对于肢体残疾等其他类型的残疾人,如果在打架事件中构成犯罪,会按照一般的刑法规定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如果残疾人打架导致他人轻伤及以上伤害,就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所以,如果打架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