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残疾人算是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打架?

我和一个残疾人起了冲突,过程中双方都有动手。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残疾人来说,到底算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打架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展开 view-more
  • #正当防卫
  • #互相打架
  • #残疾人
  • #法律责任
  • #伤情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正当防卫和互相打架这两个概念。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别人正在侵害你,你为了保护自己采取的合理反抗行为。而互相打架呢,就是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主动参与到冲突中。 残疾人与他人发生冲突,判断是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打架,不能仅仅因为一方是残疾人就有特殊判定,而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情况来判断。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残疾人是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而采取相应的制止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那就是正当防卫。比如,残疾人被他人无故殴打,他为了摆脱这种殴打而还手反抗,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要是双方一开始就互不相让,都有主动攻击对方的故意,那就会被认定为互相打架。例如,双方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然后都动手攻击对方,没有明显的一方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这就是互相打架。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管是哪种情况,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相关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所采取的用以制止该不法侵害的行为。 互相打架:双方都有主动攻击对方、伤害对方身体的故意而发生的冲突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