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未遂如何量刑?
我想了解经济诈骗未遂在量刑方面的具体规定。身边有人好像涉及经济诈骗但没成功,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是比成功诈骗判得轻很多,还是也要看其他情况,具体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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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未遂,通常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首先解释一下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犯罪未遂。简单说,就是坏人已经开始干坏事了,但是因为一些他控制不了的因素,最后没达到他想要的坏结果。 关于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经济诈骗未遂,一般情况下会在上述既遂量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比如,如果按既遂算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的话可能会判得更低,可能是拘役、管制,也可能单处罚金。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也不一定会减轻太多。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像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造成的影响、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有没有退赃退赔等。 例如,犯罪嫌疑人诈骗手段特别恶劣,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精神伤害,即使未遂,法官也可能不会大幅从轻处罚;相反,如果嫌疑人是初犯,因被及时制止而未遂,且事后积极认错,可能就会从轻发落。 相关概念: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基准刑:根据罪行和其他各种因素来决定罪犯应受惩罚的基础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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