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了问题,我想离婚,但他/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和对方过下去了,不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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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双方中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想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方面,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来收集,比如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情形相关的证据,像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的相关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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