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700万会怎么量刑?
我挪用了公款700万,现在心里很害怕,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挪用公款700万这种情况是怎么量刑的,有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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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700万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 不过,最终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是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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