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大校进行诈骗案会怎么判刑?
我知道有人冒充大校去实施诈骗行为,这种情况太恶劣了。我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冒充大校进行诈骗的案件,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刑,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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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大校进行诈骗,在法律上可能涉及两个罪名,一是招摇撞骗罪,二是诈骗罪,具体的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首先来说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大校属于军队干部,冒充大校就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如果冒充大校诈骗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按照诈骗罪来定罪量刑。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冒充大校只是为了骗取少量财物,一般以招摇撞骗罪论处;如果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则通常以处罚更重的诈骗罪来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当冒充大校诈骗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时,可能会按照诈骗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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