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如何规定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去假冒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明确指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冒充的是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解释一下什么是招摇撞骗,就是假冒军人名义,去进行炫耀、实施欺骗活动。比如穿戴军人服饰去行骗,或者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 在认定这个罪的时候,有几个要点。首先要区分罪与非罪,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冒充军人,却没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那就不构成犯罪;要是进行了招摇撞骗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就按其他罪处理。 另外,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也有区别。和招摇撞骗罪相比,它们侵犯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犯罪对象也不同,前者针对现役军人,后者针对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诈骗罪相比,侵害的客体方面,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行为手段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只能用冒充军人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手段则不受限;犯罪主观目的上,诈骗罪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追求非法利益,范围更广;构成犯罪上,诈骗罪有数额限制,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才构成犯罪,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 。 对于“情节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一般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还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