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重犯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参与了一个诈骗集团,他好像在里面算重犯。我挺担心他的,想了解下这种诈骗集团里的重犯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刑的,判罚的依据主要有哪些方面,会不会判得特别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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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集团重犯”这个概念。在法律层面,诈骗集团通常指的是三人以上为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重犯一般指的是犯罪情节严重、在犯罪集团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成员,比如主犯,或者有多次犯罪记录等情况的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诈骗集团中的重犯,通常会按照集团诈骗的总额来确定量刑幅度。 具体来说,对于主犯,也就是在诈骗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犯罪分子,要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从犯,也就是在诈骗集团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诈骗数额和情节是量刑的关键。关于数额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对于“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会综合考虑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此外,如果诈骗集团重犯还有累犯等情节,也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总之,诈骗集团重犯的判刑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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