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我想了解一下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罪的判刑问题。身边有个情况,一个疑似有精神病的人伤害了别人,现在大家都很关心他会不会被判刑,会怎么判。我想知道法律对于精神病人故意伤害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不同精神状态下的判刑有啥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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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罪的判刑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病严重到连自己在做什么、会有什么后果都不知道,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伤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比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病情稳定、头脑清醒,能清楚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时故意伤害他人,就要像正常人犯罪一样承担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这类精神病人虽然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但还是受到精神疾病影响,所以在量刑时会考虑适当从宽。 总之,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罪的判决要综合考虑其精神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司法公正。 相关概念: 间歇性精神病人:指的是精神状态有发作期和缓解期交替,在缓解期精神状态正常,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思考和控制行为,而在发作期则会出现精神障碍症状,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虽然患有精神疾病,但还保留了部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并非完全处于失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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