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租房合同刚签但不想租了,违约金能退吗?
我签了租房合同后,因为一些突发状况没办法继续租这个房子了。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我现在很困扰,不知道这种刚签完就不想租的情况,之前交的违约金能不能退回来。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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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规定,租房合同刚签就不想租了,违约金是不能退的。因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约行为。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如,你和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但你刚签完合同就不想租了,这种情况下,你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给房东。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违约金可以退还或者部分退还。比如,房东违反了合同条款,例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房屋设施,或者房子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了你的正常居住等。在这些情况下,你可以与房东协商退还违约金或者减少违约金的支付。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远远超过了房东因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你也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总之,在大多数正常情况下,刚签租房合同就不想租了,违约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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