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况会怎么量刑?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抢劫案件,对其中抢劫致人死亡的量刑情况特别好奇。想知道在不同情形下,像直接把人打死和因抢劫行为间接导致人死亡,法律是怎么判定的,具体会如何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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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抢劫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比较严肃且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明确,抢劫罪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一般的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出现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种情形,就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抢劫致人死亡”,指的是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比如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这种情况就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它有几个特征:一是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二是这种死亡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等手段行为直接造成的,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三是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杀人。不过要注意,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有不同情形。先杀人后拿取财物,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这种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抢劫以后又杀人,如果是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是两个独立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但如果是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定为抢劫罪,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总之,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等。 相关概念: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法定加重情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犯罪行为加重处罚的情形。在抢劫罪中,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就属于法定加重情形,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因果关系:这里指抢劫的暴力等手段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只有存在这种关系,才符合“抢劫致人死亡”的条件。 主观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在抢劫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或直接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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