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继承的宅基地如何分户?


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要进行分户,首先得清楚分户的一些基本规定和要求。 宅基地分户,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来一个家庭的户口,分成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户口,每个户口可以对应一处宅基地使用权益。这是在农村家庭人口增加、子女成年等情况下常见的需求。 从法律规定来看,《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 、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就明确了分户是公民户口变动的一种情况,并且规定了申报主体。 关于农村继承的宅基地分户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申请人已年满18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家中有多个子女的,在婚后可申请分户;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 满足条件后,具体办理步骤:小组和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写清分户的原因,并请辖区户籍派出所给予出具。然后带分户证明到辖区街办或者乡镇签订情况属实,盖章。接着携带要分户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找教导员签字,后到具体办理人员处办理。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交出原有的《居民户口簿》,经过公安机关多次劝说仍未果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有权按照法庭判决或者调解书的内容,直接为迁出方办理分户手续或者迁移出境的相关手续。完成转让之后,公安机关会单独为迁出方打印新的《居民户口簿》,页眉处加盖“迁出”字样的印章,并且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详细记录迁出或分户的原因以及日期等信息。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细节上存在差异,建议去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详细咨询了解,确保分户手续能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