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罚应该如何设定?

我开了个小超市,最近听说有行政处罚这回事,我想知道行政处罚到底是怎么设定的呀?是随便就能设定一个处罚吗,还是有啥规定呢?我就怕自己不小心违反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处罚规定,所以想搞清楚行政处罚设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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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设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首次独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规范,并规定违反该行为规范的行政制裁措施。通俗来讲,就是明确哪些行为会受到处罚以及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做出了详细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这意味着,对于最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力设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对一些违反治安管理秩序、可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比如说,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针对某些经济领域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但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这就保证了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设定适合本地的行政处罚。例如,某地方为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通过地方性法规对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总之,行政处罚的设定是一个严谨且有层级的体系,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有不同的设定权限,这样既能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能适应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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