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该如何约定违约金?
我最近要和别人签一份借款合同,担心对方到期不还钱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我想在合同里把违约金约定清楚,可又不太懂怎么约定才合理合法。想了解一下在借款合同里约定违约金有没有什么讲究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怎样约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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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要知道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简单说,就是为了约束双方好好履行合同,要是一方没做到,就得给对方赔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就给了合同双方很大的自主约定空间。 在约定违约金时,有几个要点要注意。一是要明确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比如借款没按时还,可能产生的利息损失、为追款产生的合理费用等都要考虑进去。二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要明显超过实际损失的30%。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固定比例,但司法实践中,一般超过实际损失30%可能会被认定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比如实际损失是1万元,违约金约定到3万元以上,就可能有被调整的风险。三是应对违约金条款作出特别说明,确保双方都清楚明白违约金的具体规定。 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违约方需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要是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总之,在借款合同中合理约定违约金,既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能合理约束债务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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