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没收财产前如何清偿债务?
我有个朋友之前和一个人有经济往来,借了一笔钱给对方,现在听说对方因为犯罪要被没收财产了。我朋友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被没收财产前,债务是怎么清偿的,要是用没收的财产偿还得满足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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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没收财产前,其债务的清偿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要明确没收财产这种刑罚,它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这是我国刑事处罚中的一种附加刑。但在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也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在没收财产以前,如果犯罪分子有正当债务,正常情况下应当用犯罪人的财产归还。 如果是没收财产后,想用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得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这里的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二是债务必须是合法的,像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等非法债务,是不能用没收的财产偿还的。比如,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三是所负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如果犯罪分子财产被没收后还有其他财产能清偿债务,就不能用没收的财产偿还。 四是必须经债权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相关概念: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正当债务: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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