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遇到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有几个员工一直拖着不签劳动合同。我担心以后会有法律风险,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合法的解决办法,怎样做才能既保障公司权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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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常见但又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就像是一份“保障书”,对于劳动者来说,能保障其劳动权益,比如工资、休息休假等;对于企业而言,能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不及时处理员工不签合同的问题,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经济赔偿。所以,企业必须重视这个问题。 当遇到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第一步,及时发出书面通知。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签订合同的截止时间以及不签订合同的后果。比如,可以向员工说明不签订合同可能会影响其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权益。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书面通知可以作为企业积极履行签约义务的证据。 如果员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采取第二步,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企业有权利在员工拒绝签约时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超过一个月员工还不签合同,企业该怎么办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超过一个月后,企业虽然仍可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 企业在处理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操作,及时采取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等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向员工解释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好处,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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