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到仲裁部门去解决劳动纠纷?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工资没给够,还加班不给加班费。我想通过仲裁部门解决问题,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先准备什么材料?要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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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到仲裁部门解决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途径。以下将详细介绍到仲裁部门解决劳动纠纷的具体步骤。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如果你的纠纷属于上述范围,就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还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仲裁委员会,并在其工作时间内前往提交申请材料。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你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如果不予受理,也会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接下来就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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