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人事争议该如何解决?


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发生人事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选择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人事争议进行沟通和交流,以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能够快速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倡导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因为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解决方案,满足各自的需求。比如在岗位调整争议中,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方面,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机构可以是单位内部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是当地的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具有便捷、高效、成本低等优点,能够及时化解矛盾。根据相关规定,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进行耐心的劝导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也是重要的解决途径。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相对规范,包括申请、受理、审理、裁决等环节。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诉讼。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人事争议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方式。这是解决人事争议的最终途径。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发生人事争议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