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最近公司却突然要和我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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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赔偿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而解除,可能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者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像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又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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